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随着医院的不断发展及人事制度市场化改革的深入,需面向社会招聘部分岗位的卫技人员,经院务会研究决定,特作如下暂行规定:
一、 招聘原则:
1、 坚持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”,能进能出、择优录取的原则。
2、 必需具备本岗位所需的执业资格,坚持重学历而不唯学历的原则。
3、 充分尊重劳动者的合法权利。
二、 招聘的范围:面向社会,公开招聘。
三、 招聘程序:科室申请—→ 综合办—→ 院领导审批同意后交—→综合办招聘—→登记—→初审—→面试、考核—→试用—→正式录用。
四、薪酬:
1、试用期指导性月薪:住院医师 800元、注册护士600元,药剂师(士)600元,检验师(士)600元。
2、合同期指导性月薪:住院医师1000元、注册护士800元(其中起指导作用的高年资护师900元)、药剂师(士)800元、检验师(士)800元。合同期内每半年考核一次,对考核优秀者月薪上浮100—200元。薪酬中已包含各种津贴、补贴、奖金。
3、所有招聘人员每月下浮月薪的10%与年度考核挂钩。
4、特殊岗位,特殊人才其薪酬可以实行谈判制。
五、合同期限:原则上一年一签。
南京康爱医院
2003年9月4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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